「蘋果新聞網」6月8日聲明,稱台灣蘋果日報出售案「已完成交接」,且員工將轉移到新東家留用,另據香港明報報導買家為黃浩佔七成,潘杰賢佔三成之投資組合。經濟民主連合認為,此一交易案已違反文化部去年12月20日發函台灣蘋果日報「應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與「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的處分,涉嫌違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罪,經民連今日(6/13)向士林地檢署依法告發,請求檢察官偵辦。經民連並說明反對蘋果日報此一交易案的理由,並對本案經濟部後續審查提出呼籲,要求以「中資有無重大影響力」取代「中資有無控制力」,作為是否為中資的判準。
羅宜(左1)、賴中強(左2)、許冠澤(右2)、歐栩韶(右1)於士林地檢共同召開記者會 賴中強:清盤人未合法入境,台蘋買賣成交必然涉及跨境傳輸個資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本件交易首應究明賣方是誰拍板決定交易對象與條件。鑑於:(1)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全體董事於去年已全部辭職,(2)台灣分公司經理葉一堅去年亦辭去分公司經理職務,(3)蘋果新聞網執行長吳玉愛曾向工會表達她並非負責人,沒有權力決定裁員與交易;因此,邏輯上唯一的可能是由香港法院指派之清盤人譚競正、文景城代表賣方拍板決定。去年12月27日,台灣蘋果日報官網表示「接獲負責壹傳媒清盤案的香港譚競正會計師事務所告知,買賣案正在進行中..目前買家有一組以上,其中尤以AVENGERS Limited最為積極」,也可以為佐證。…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