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蝦皮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蝦皮支付)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蝦皮支付未能於許可後六個月內完成增資並取得營業執照,經展延三個月,今天為最後期限。
經民連已確認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下稱投審會)尚未通過蝦皮支付增資案,且投審會今天並未召開委員會,蝦皮支付確定無法於期限內依其申請金管會許可之資金來源計畫,完成增資並取得營業執照。
對於蝦皮電子支付案三點聲明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提出經民連對本案之三點聲明
一、金管會應立即廢止蝦皮支付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