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都升格、五州平權、七區治理──沒有人該是二等國民

文/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陳佑維(經民連組織部主任)

原文刊載於:https://reurl.cc/gzL7ab

近來,縣市合併升格聲四起,柯文哲市長回應基隆林右昌市長稱:「目前六都架構已不對,包括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一定要修,不過六都已經是錯的,不要在錯誤上面,增加更多錯誤」

柯市長所言,可代表某些保守觀點的看法,謹提出不同意見如下:

一、 量變到質變,直轄市已成台灣地方自治的原則而非例外:

1967年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1979年高雄市升格,當年台灣省管轄其餘19縣市(後增新竹市與嘉義市),在當年討論台灣應有幾個直轄市做為省縣自治體制的「例外」,容或有其意義與合理性。但是,在2010年(新北、台中、台中、高雄)及2014年(桃園)五都合併升格後,六都人口已達全國69.4%;且1997年凍省,2018年7月省政府員額與預算歸零徹底虛級化後,全台3市11縣外加金馬實際上已「直轄」於中央;此時,再要求這16縣市716萬人口必須「矮直轄市一截」,做二等國民,已不再具正當性,而是嚴重違反平等原則。

二、 升格為直轄市,是凍省的未竟之業:

1949年以後,中央政府與台灣省政府管轄領域的高度重疊,原本就是畸形的歷史結構。1997年省政府虛級化的調整方向,基本上是將原本「省政府」的職權、人事與財政資源收歸中央,而非下放各縣市政府,其結果,是中央政府更集權。其後,真正促成地方分權的,反而是2010年與2014年的五都合併升格,五都升格讓台灣69.4%的人口,擁有更實質的地方自治。

三、 五都升格的正面發展成果,應該平等擴散:

過去11年,五都升格,直轄市建設明顯進步,台北市更是歷來首善之都,此時讓其餘16縣市716萬人口升格,提升地方政府財政能力、公務員素質與自治權限,搭配中央政府重點預算支持,正是跨出區域均衡的重要一步!

四、擴大地方升格,有助檢討財政收支劃分:

財政收支劃分法是應該修,正因為牽涉中央與地方、直轄市與非直轄市、各鄉鎮、收入與支出等複雜因素,「牽一髮,動全身」,讓財政收支劃分法檢討修正難以推動。此時,擴大地方升格,打破目前僵化的「權力平衡」,造成分配參數變動進而不得不修正的情勢,反而是重新討論財政收支劃分的催化劑。而且修法過程應讓各縣市同六都市長,可到行政院院會平起平坐討論,而非把16縣市列為外圈,排除於行政院決策機制外。

明顯地,讓六都以外的16縣市716萬人口升格,符合公平正義,有助區域均衡發展與國土規劃合理化,更是打破僵局,重新討論財政收支劃分的催化劑。

經民連方案:四都升格、五州平權、七區治理

改革很難一步到位,經民連謹提出兼顧長期與短期的區域整併方案如下:

一、 四都升格:

延續五都升格模式,讓升格呼聲較高的新竹縣市,雲嘉三縣市,彰化縣與噶瑪蘭市(基隆、宜蘭與東北角),合併升格為四個百萬以上人口的「都直轄市」,升格八縣市人口(不計新北市之東北角)佔全國19.4%。

二、 五州平權:

修改地方制度法,除人口集中區的「都直轄市」外,另設人口不到百萬的「州直轄市」。將十都以外,人口不到百萬,合併亦無法達到百萬的其餘八縣,合併為海島州(金馬澎)、花東州、屏東州、南投州、苗栗州五個「州直轄市」,人口佔全國11.2%。繞過憲法省縣制度,其自治權限同「都直轄市」。

三、 七區治理:

最後,再將十都五州整併為大台北(台北、新北、噶瑪蘭),大新竹(桃竹苗),大台中(中彰投),大台南(雲嘉南),大高雄(高屏),海島州與花東州等七大區。

如此,一方面與日治時期的「五州三廳」相當,是台灣歷史形成之區域治理範圍;另一方面,與歐洲國家約數百萬人口,劃分為主權國家內第一級行政區之「大區」國際趨勢相當,具備區域治理與國際競爭的足夠量能;且西部五區,約在高鐵半小時,台鐵一小時之通勤圈範圍,是進行兼顧就學、就業與經濟發展之都市規劃合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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