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國會應如何監督

行政院會於6月29日通過「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經民連今日舉行記者會,就國會如何監督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區分「已簽署」及「談判中」的行政協定或條約提出分析意見。經民連並呼籲國會與行政院檢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等規範,強化貿易自由化衝擊評估與救助,並將因應反制中國等威權國家的「經濟脅迫」措施,一併納入本條例規範。

歐栩韶:當前國會監督的重點,應是深水區的談判中議題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歐栩韶指出:「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自去年六月啟動談判,預計以堆積木的方式,就雙方貿易十二個議題進行分批談判,分批簽訂條約或行政協定。十二項議題中,第一階段「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等較快達成雙邊共識的五項議題,已於6月1日簽署,行政院會於6月29日通過行政協定備查。第二階段即將開始「勞工、農業與環保」三項的「深水區」談判。至於「數位貿易、標準、國營事業與非市場措施」四項,則被列為需要更多時間溝通的第三階段議題。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歐栩韶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第一階段已簽署之五項協定,行政院定性為「行政協定」送立法院查照,而三個在野黨均主張應視為「條約案」送立法院審議。就此,歐栩韶指出:判斷是否為「條約案」,要看是否符合條約締結法第三條第一項的五要件;然而,本於國會議事自主原則,行政院的認定不當然拘束立法院,意即行政院以「查照案」送立法院,仍不妨礙立法院將其改為「審議案」審查。據媒體報導,執政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已表示「黨團不反對將查照改為審查」,行政院長陳建仁也說「尊重立法院的職權行使,希望這個倡議能夠儘早完成所有的程序」。

然而,相對於第一階段議題強調政府法規透明化與法規修訂的利害關係人參與,爭議性及影響更大的應該是談判中的第二階段「勞工、農業與環保」三項深水區議題。此部分議題,當前國會監督的重點不是進行事後查照或審議,而是應由談判主責機關報告談判要點、可能爭議,並聽取國會議員意見。條約締結法第六條即規定「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就談判之方針、原則及可能爭議事項,適時向立法院說明並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

歐栩韶強調,第二階段即將開始談判的農業議題涉及「依照國際組織標準、科學證據、風險等制定食品安全及動植物相關措施」之農產品檢驗標準修訂,環保議題涉及「實施嚴格的環境標準,尋求更積極的減碳工作」,勞工議題要求「確保勞工等利害關係人團體參與之決策過程,建立可執行的高標準貿易規範,提升就業與薪資」,其談判結果,勢必牽涉各利害關係人間的權益調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與衛環委員會召委應盡速安排談判主責機關依條約締結法第六條報告,並聽取國會建言,這才是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當前最重要的國會監督工作。

賴中強:深水區的國會監督,應擴及配套立法與行政措施準備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經民連期待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的「勞工、農業與環保」三項深水區議題,可以在國會及公民的參與下獲得高品質的談判結果,並期待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有助於分散台灣的貿易風險。經民連並提醒日後的條約審議過程,國會除了條約締結法第十條所列的通過、修正、保留或否決四種決議類型外,也應針對貿易協定的產業衝擊特性,將國會監督的範圍擴及至對受衝擊產業及勞工的因應配套立法與行政措施準備。必要時,應將條約生效時程延後至配套立法完成、法規命令制定、行政計畫完備、行政措施之預算與財源等準備齊全後。為此,立法院應著手大修《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勞動部也應檢討《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

此外,對於中國等威權國家以貿易作為武器、透過貿易管制措施強迫廠商與民眾進行政治表態,或扶植政治代理人與在地協力者等經濟脅迫行為,應一併納入《因應貿易自由化與經濟脅迫衝擊條例》進行規範。例如:要求藝人表態來自中國台灣省,表態反台獨,要求廠商宣示「一中原則」,大規模禁止台灣農產品進口再開小門讓台東釋迦恢復進口。

經民連建議,對於高經濟脅迫風險地區的投資、貿易,應強制投保經濟脅迫險(或稱西進險)徵收保險費。將來,如果台東25個農場的釋迦再次因政治因素遭中國政府限制進口,就以該保險費收入支付業者的保險事故損害,填補業者損失並協助業者轉型,「取之於西進者,用之於西進者」,將「外部成本,內部化」,而不應是動用國庫經費,要國軍吃釋迦。

|記者會資訊
主辦單位: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2023年7月5日(三)上午9:20
地點:立法院中興研究大樓101會議室
出席: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歐栩韶|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媒體聯絡人:歐栩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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