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民主連合04.29新聞稿
新任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昨日出席交接典禮時說:「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實屬牽強」「除非我國《憲法》與相關法律做出妥適周延的因應和修正,而這需要政府跟國會共同努力,從根本上著手才能獲得妥適解決」。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批評:游盈隆對於我國民主化與憲法變遷的歷史認識有待加強,為此,特於今日(4/29)前往中選會辦公大樓,鄭重邀請游盈隆主委出席5月1日下午一點半在二二八公園旁襄陽路舉行的「501埋葬假憲法行動—否認1991年萬年國會制定憲法增修條文效力」,一起來歷史補課。

▍賴中強:老賊修憲不算憲法!1999年以後「大陸地區人民」已非我國國民!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游盈隆主委應該是誤解憲法,誤以為大陸地區人民為我國國民。35年前,也就是1991年5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次增修條文,雖有「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以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也就是「一國兩區」之規定。但是制定第一次憲法增修條文的第一屆第二次臨時國民大會於1991年4月8日到22日集會,583位報到國大代表中,竟然有499位是幾十年不改選的萬年國代。萬年國代把自己的中國夢、一國兩區與統一神話寫進條文,這樣的增修條文既非經台灣人民公民投票制定,也非由台灣人民選舉之代表制定,完全不具民主正當性,當然無效!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代議民主之正當性,在於民意代表行使選民賦予之職權須遵守與選民約定,任期屆滿,應即改選,否則將失其代表性。幾十年不改選,已失其代表性的萬年國代,當然不可能制定有效的憲法條文!
經民連還要正告游盈隆:雖然1992年7月31日公布的《兩區人民關係條例》,條文中有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的規定;但是,1999年以後「大陸地區人民」已非我國國民。1999年7月,李登輝總統接受德國之聲訪問,定位台灣與中國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同年5月21日,也就是李總統卸任前一年,公布制定《入出國及移民法》,其第三條規定「國民:指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僑居國外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明顯把「大陸地區人民」排除於我國國民定義之外。基於「後法優於前法原則」,這個新規定推翻了《兩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的「一國兩區」舊規定。該次修法之後,「大陸地區人民」已非我國國民。2000年2月9日,李登輝總統卸任前,公布《國籍法》修正,將中國,改成中華民國,刻意區別二者。也是在同一次修正的《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從歷史與體系解釋,這個外國,當然包括中國!

▍羅宜:三十七個團體齊呼:拒絕一中憲法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說明,「501埋葬假憲法行動」將在5月1日下午一點半在二二八公園旁的襄陽路集合,並舉行開場記者會。兩點舉行「埋葬假憲法」行動劇,兩點半開始遊行。遊行路線為:襄陽路重慶南路→衡陽路→博愛路→忠孝西路→公園路→貴陽街→中山南路→自由廣場,預計三點半抵達終點。三點半到四點半將於自由廣場舉行集會演講,並安排宗教儀式,祈願「中國民代魂歸故土,台灣民主浴火重生」。遊行的訴求為:民主化前無憲法,老賊修憲不算憲法,拒絕一中憲法,拒絕一國兩區,拒絕統一神話;並將發表《拒絕一中憲法,確立台灣民主共同體憲政秩—501「埋葬假憲法行動」宣言》。
此次遊行的合辦團體目前共有37個: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教授協會、辜寬敏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福和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超派守護聯盟、板橋海山自訓團、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台大大陸問題研究社、李登輝基金會、史明教育基金會、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教師聯盟、板橋深丘自訓團、台灣民主行動聯盟、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小民参政歐巴桑聯盟、社會民主黨、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雙和防災自訓團、城市守望者聯盟、林口防災自訓團、板樹溪崑民防自訓團、文山自訓團、新北市自主防衛協會、板樹沙崙自訓團。我們誠摯地希望,游盈隆主委一起來了解當年的歷史。
【記者會資訊】
主辦: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2026年4月29日上午9點20分
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前(徐州路五號)
主持:羅宜(台灣公民陣線執委)
出席: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