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載於2013/9/2自由時報
◎ 賴中強
如果您或親友是服務業職業工會會員,請留意,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後,若造成失業,將無法領取失業給付。
貿易自由化過程中,有贏家,也有輸家。我國於二○○二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二○○三年開辦就業保險,讓失業的勞工可以領取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當時主要衝擊製造業與農業。但是,我國服務業多為中小型企業,平均僱用員工人數四.二人,未達勞工保險條例僱用員工五人以上強制納保之規定。因此,服務業從業人員多數以「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名義,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加入「勞工保險」,或者根本未加入勞保。這些未加入勞保、或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加入勞保的受僱者與自營作業者,實際上並未加入「就業保險」,未來若因兩岸服貿協議開放造成失業,將無法領取失業給付。…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