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拒絕樂陞第二,反對擴大中資購買台股基金 -經民連向新任金管會主委喊話

新任金管會主委李瑞倉上午就任後至立法院財委會備詢,經濟民主連合(簡稱經民連)成員在群賢樓下人手一隻大聲公向李瑞倉「喊話」,要求廢止前主委丁克華、副主委桂先農時代「偷渡服貿」「擴大開放中資購買台股基金」的錯誤政策。以避免第二個樂陞案再次發生,避免丁克華、桂先農不顧風險的對中金融開放政策,成為下一個中國大亨「王佶」炒作台股,自導自演「公開收購—違約交割」詐欺、坑殺投資人的犯罪工具。

沒有立法,沒有審查,怎可偷渡服貿開放項目
經民連發言人吳濬彥質疑:「開放中國個人投資臺灣資本市場」、「中國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在台投資額度由5億美元提高至10億美元」都是寫入服貿協議的金融開放項目(如下表)。現在監督條例還沒有立法,服貿協議也沒有審查,林全內閣怎麼可以偷渡服貿協議的對中國開放項目呢?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附件一 … 繼續閱讀

【新聞稿】諾富特破門提告案/勝訴判決記者會

             
2014年6月25日經濟民主連合(原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為抗議王張會,投宿華航諾富特桃園機場飯店,竟遭飯店人員及員警破門而入、限制行動自由。為追究飯店及員警責任,成員賴中強、嚴婉玲、簡年佑、蔡明穎、侯百謙、謝昇佑、周雅薇等七人提起三件民刑事訴訟,其中自訴飯店人員涉犯侵入住宅罪案件,法院日前判決諾富特飯店三位經理、員工有罪。經濟民主連合今日召開記者會向關心本案的社會大眾說明判決結果,及此判決在居住自由保障上的意義。

破門而入,諾富特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有罪
賴中強(事件當事人,經民連召集人)指出:本人與簡年佑、蔡明穎、侯百謙四人自訴飯店人員涉犯侵入住宅罪案件,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諾富特飯店法籍總經理韓耕瑞、副總經理傅大吉、總工程師羅健維三人共犯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各處拘役二十日。刑度雖然不高,但是法官透過判決宣告諾富特飯店人員破門而入的行為有罪,對於維護人民居住自由具有指標性意義,我們肯定這個判決,決定不上訴。在此要感謝義務律師團成員尤伯祥、高涌誠、郭怡青、郭德田、李宣毅、劉繼蔚、林俊宏、林育丞、張志朋、林佳瑩、梁嘉旭等人兩年來的付出。這個判決對個人的意義是:從2008年陳雲林事件以來,我目睹台灣政府為了跟中國往來,遺忘了法治,讓警察沿街搜索沒收民眾攜帶的旗幟,拋棄了民主,以30秒鐘宣告服貿協議完成審查,犧牲了人權,讓我體會被「破門而入」與「剝奪行動自由」的恐懼;而這個案子勝訴,法院判決破門而入的飯店人員有罪,是在宣告台灣人要維護得來不易的民主、人權與法治,絕對不要為了迎合中國而犧牲基本原則。

證人指出警察指使  期待另案亦能盡速判決…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