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遺忘在318的政治承諾

那些遺忘在318的政治承諾

3年前的3月18日晚上9點,經濟民主連合(原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舉辦的「守護民主」晚會接近尾聲時,憤怒的民眾從立法院康園餐廳與青島東路側門衝進議場。濟南路上的民眾越聚越多,我們只好把樓梯當成小講台,放在康園餐廳前帶大家喊口號,並透過網路,呼籲更多的民眾來到立法院,保護議場內的年輕人。

深夜,警察幾次試圖強制驅離議場內的民眾,沒有成功。現場形成議場內年輕人、警察、濟南路與青島東路民眾3層「包圍與反包圍」的緊張平衡。情況緊急時,我們幾次從濟南路徵求志願者,前往青島東路,進入議場。然後,數千人在濟南路對院內警察高喊:「警察不要動,大家都安全,大家都平安」、「警察不動,我們不動」。

那天晚上,蔡英文女士也來到濟南路,我們請蔡女士講話,希望他呼籲警察不要強制驅離,只記得蔡女士先是遲疑,後來上台講了一些鼓勵的話。當時心想,她的謹慎,或許是不希望有心人將這場運動曲解成民進黨發動的。3月23日民眾與鎮暴警察在行政院對峙,這次蔡英文與蘇貞昌、謝長廷、游錫堃直接走到盾牌前,要求警察不要使用暴力。

3月28日蔡英文女士發表聲明:「支持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立法院有義務制定完整的法律以確保行政部門必須遵循民意、嚴守透明原則,同時落實在國家對外貿易談判上從開啟談判、談判過程到談判結果協議的審議,均有國會的參與。」並且批評馬英九總統:「服貿協議之所以引起社會如此激烈的反彈,就在於總統一意孤行,完全不在乎人民的訴求,並透過黨主席權力操控黨籍立委,悍拒國會監督,終致引發學運及公民社會的全面聲討,馬總統及馬主席應該認清事實,儘速回應人民訴求,恢復國家秩序。」
2015年4月15日,蔡英文在參選演說中也承諾「民進黨將承擔改革責任,堅定推動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2015年12月22日進一步表示「期盼新國會成立後的新一個會期,《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將列優先法案,盡速審理」

政治承諾的重量

3年了,各版本的《協議監督條例》,依然文風不動躺在立法院。我們該用多嚴肅的心情看待政治人物的承諾?若競選政見有100項,其中70項做到,30項沒有做到,沒有兌現的原因是什麼?該不該譴責?該用多大的力氣譴責?這個問題容或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對中(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絕對不是一般競選政見兌現與否的問題。當台灣民主體制,因為馬英九的急速傾中政策,發生重大憲政危機,張慶忠以30秒宣布通過服貿協議,人民不得不佔領國會以「公民不服從」捍衛民主;這個時候,政治人物承諾「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以「回應人民訴求,恢復國家秩序(蔡英文語)」,然後運動退場,民進黨贏得政權,你說,這個承諾該有多重?

2016年民進黨首次贏得國會多數席次,《協議監督條例》也列入「優先」法案,但是負責排審的民進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英系)、趙天麟(兼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卻連續兩會期不召開審查會。經濟民主連合不得不高喊「318三週年,監督條例不能再等」、「3月18日晚上青島東路,我們要一個答案」。
對於政黨輪替後的立法遲延,民進黨有一套說法,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未來兩岸若能破冰,屆時再來討論監督條例也不急。」書記長李俊俋進一步解釋:「監督條例之目的是國會如何監督兩岸間簽訂的協議,因此要先有協議,才有監督。民進黨認為監督條例很重要,但以目前兩岸狀況來看,沒有任何簽訂協議的跡象,法案沒這麼大的急迫性,就是順勢而為。」

民進黨人不應健忘

民進黨黨團幹部這個說法,竟然跟《聯合報》社論高度雷同:「兩岸數年內看起來不再有達成任何協議的可能。那麼,通過這項條例,到底要監督什麼?這就好像,根本沒養狗,買條繫狗繩做啥?」

其實,回顧海基海協兩會的會談史,就是一部猛虎出柙,立法院來不及「備繩」監督的台灣民主淪喪史。1993年4月辜汪會談簽訂「文書驗證」、「掛號函件」、「聯繫制度」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4項協議,因為沒有監督條例,當時的行政院院長連戰悍然拒絕送國會審議,民進黨在國會提出民主運動史上的第一部監督條例草案《台灣與中國締約法》,可惜未完成立法。

馬英九上台後,從2008年到2014年,在沒有國會實質監督的情況下,馬英九「猛踩油門,連闖紅燈」與中國簽訂21項協議,因為沒有監督條例,其中18項協議國會還在處理中,行政院就已經核定生效,立法院也莫可奈何,其中兩項ECFA與智財權協議逕付二讀「打架表決」。只有服貿協議,2014年3月馬英九要張慶忠重施故技,卻被太陽花運動擋下來。這期間,民進黨於國會一再提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均遭國民黨封殺,無法進入實質討論。

民進黨的朋友們,你們還記得這段歷史嗎?蔡英文總統您還記得您的政治承諾嗎?

國際情勢與台海關係瞬息萬變,沒有人敢擔保哪天台灣會不會被逼迫上談判桌。李俊俋委員說「先有協議,才有監督」,等到協議猛虎出柙,國會再來立法備繩監督,這是要重蹈「辜汪會談」、「九二共識」爭議,還是要重蹈黑箱服貿?
我們不希望看到在318運動浪潮中贏得席次的政治人物,背棄318運動的訴求。我們不希望看到,新國會遲遲不審查「監督條例」,等到習近平完成中共十九大權力布局後,中國逼迫台灣上談判桌時,再來草草通過一部向「現實」高度妥協的「不監督條例」。新國會應該利用今年上半年「台海雙邊暫時沒有談判」以及「美中角力還在互相試探對方」的「台灣喘息空間」,制定一部完善的「監督條例」,因應未來可能的各種談判與變局,鞏固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

文 賴中強(律師、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原刊登處: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318-prom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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