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又跳票! 三年過去,31億蝦皮金流仍未納管!

2019年蝦皮代理收付金流日均餘額高達31億,超過法律應納管門檻,依法須增資並申請成為電子支付機構接受監理。然而蝦皮因中資疑慮未得到投審會增資許可,2021年8月遭金管會廢止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未料金管會竟又放任蝦皮「左手換右手」繼續違法經營金流業務。面對外界質疑,金管會原稱「會找銀行接手金流…年底完成」,卻又於年底改口「因系統介接的進度,原本要年底,但可能往後延到6月左右」,顯然再次跳票。三年過去,蝦皮龐大金流仍不受法律監理,對廣大消費者毫無保障。經濟民主連合今日(1/3)上午召開記者會,譴責金管會放任蝦皮金流不受監管,並要求即刻公布蝦皮2022年代理收付日均餘額。

許冠澤:金管會再次跳票,黃天牧要讓蝦皮金流納管問題拖到總統大選後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表示,2021年8月金管會廢止「蝦皮支付公司」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依法蝦皮當時就應該委託有電子支付執照的合法業者處理金流。然而,黃天牧不只放任蝦皮「左手換右手」,讓「樂購蝦皮公司」接續違法經營金流業務,金管會並且祭出「蝦皮支付公司與樂購蝦皮公司代理金流金額分開計算」,「十億納管門檻,放寬為二十億納管」等手段,為蝦皮開脫。

面對外界質疑,2022年4月18日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於立院備詢時回應「樂購蝦皮已洽一家大型民營銀行來承接支付的金流業務,金管會還約談了這家銀行,證實將承接樂購的支付金流」,銀行局長莊琇媛則說「今年底前可以完成」,然而,去年底黃天牧又改口「因系統介接的進度,原本要年底,但可能往後延到6月左右」,顯然再次跳票,失信於全體國人及消費者。

許冠澤指出,金管會與蝦皮唱雙簧「將金流委託予合法業者管理」已經不可信任,在金管會刻意迴護下,即便今年第一季底金管會公布蝦皮2022年整年的金流業務量跨過二十億納管門檻,依法蝦皮還有六個月的時間在九月底申請電子支付業務許可,​即便蝦皮在2023年10月1日取得電子支付業務許可,還有半年時間辦理增資並申請電子支付執照,另外又可以申請展延期限三個月,直到2024年7月1日前取得電支執照就「過關」。許冠澤批評,黃天牧的消極不作為讓蝦皮金流納管問題拖到總統大選後,這樣拖不僅傷害消費者權益,也傷害金融穩定與國家安全,我們不得不質疑,黃天牧這樣拖是在維護誰的利益?這樣拖目的何在?… 繼續閱讀

蝦皮違法結合、聯合 請公平會主持公道

台灣最大電商平台蝦皮於去年8月起經營「蝦皮店到店」,提供用戶寄取貨及販售餅乾、飲料等商品,並陸續與85度c、美廉社、亞太電信及ok超商等業者合作業務。截至6月14日止,全台蝦皮店到店直營門市已超過650家,若加上與其他公司合作的店面更高達1500個據點,已經可以算台灣前三大超商。蝦皮店到店與合作業者互用物流、倉儲空間、工作人員、網路系統等行為,其部門營業實質上已經結合為一,屬於《公平交易法》中「經常共同經營」的結合行為,卻未依法申報;而本屬競爭關係的蝦皮與ok超商間,約定包裹互寄收費等合作,更已構成公平法所禁止的聯合行為。最初以免運等優勢搶占市場,等到消費者形成依賴、競爭者消退萎縮後,再調漲服務費用以獲取超額利潤,實屬《公平交易法》中的不公平競爭行為。經濟民主連合今日(6/16)召開記者會,向社會說明蝦皮等業者的違反公平交易法之事證,已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盼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護消費者利益及市場公平。

蝦皮店到店、ok超商、亞太電信、美廉社、85度C違法結合聯合 經民連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經濟民主連合委任律師陳緒承指出,為避免單一事業控制支配多數事業之經營,造成市場競爭效能降低,《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間如果有「經常共同經營」的情況,就屬於「事業結合」。另依公平會規定,參與結合之所有事業,其上一會計年度全球銷售金額總計超過新臺幣400億元,且至少二事業,其個別上一會計年度國內銷售金額超過新臺幣20億元,依法需要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

陳緒承認為,蝦皮和OK超商、亞太電信、美廉社、85度C等公司經營「蝦皮店到店」,造成這些公司的四個關鍵互為對方所用,包括(1)運輸貨物之物流,(2)用以寄貨及取貨之定點倉儲空間,(3)受理消費者寄貨及取貨之人員,(4)管理物流流程之網路系統,實質上已經結合為一,在「(非家戶)定點取貨之包裹寄送」業務中屬於「經常共同經營」的結合類型。陳緒承進一步強調,蝦皮的全球銷售金額超過新台幣400億元,而這幾家參與結合公司的年銷售金額都遠遠超過20億元,其結合未事前向公平會申報,明顯涉有違法。…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