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連公布蝦皮案調查報告】​

蝦皮吸收會員存款,辦理蝦拼晚點付放款,涉嫌違法​

執筆:賴中強律師(經民連智庫召集人)​

去年11月,金管會同意蝦皮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蝦皮支付)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同一時間,蝦皮電商平台則推出「蝦拼晚點付」服務,以邀請制提供買家至多三萬元的延遲付款額度:買家本月完成訂單商品,蝦皮在下月1號出帳,買家在15號前繳清,無須付息;16號起視為逾期,買家可分期2個月或3個月付款,以年息20%計算,引發蝦皮是否無照經營銀行業,以及將來可能重演卡債風波之爭議。​

銀行局局長莊琇媛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電支機構已經可以收受儲值,若還可以承作借貸,這樣幾乎就等於一家銀行業務」(2020.12.08自由時報);但是,蝦皮明明沒有銀行執照呀。到目前為止,金管會似乎以蝦皮支付尚未正式取得電支機構執照、尚未收受儲值,而把這個違規當成未來式。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因為蝦皮支付要增資升格為電子支付機構,目前正在投審會審查中…電支機構可承作的業務,都是採正面表列,並未開放授信這個項目,因此若是蝦皮未來拿到電支執照後,將不准繼續承作蝦拼晚點付相關業務」(2020.12.7鉅亨網)。​

蝦皮拿會員的存款,來辦理蝦拼晚點付放款​… 繼續閱讀

台灣新生國家論(一):1991.12.31.台灣國家建構的開始

文/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台灣的國家建構開始於1991年12月31日午夜。從1921年1月30日台灣人第一次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開始,台灣人反殖民、爭民主的自決運動,歷經眾人前仆後繼的努力,71年後的1991年12月31日,終於達成「出頭天」 的願望,打破了「四百年來外邦統治」。這一天,來自中國的老立委、老國代、老監委依大法官釋字第261號解釋終止行使職權, 更早10天前,台灣人第一次普選屬於他們的國民議會議員(國大代表)。

從1991年到1996年,台灣人民透過「驅逐老賊」、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透過「咱欲出頭天」的國民主權行使,透過民選政府對內有效統治領土,對外與他國交往,確立了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所有,台灣成為黃昭堂先生、許世楷先生所稱的「新生國家」。…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