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民主改革,強化地方之政黨政治,充實以全直轄市或縣(市)為視野之議員選舉及公民論政空間,強化地方政治多元人才參選管道,改進選舉風氣與選舉文化,經濟民主連合參照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兩票制」之設計,倡議地方議會除區域議員及原住民議員選舉外,應增設政黨比例代表議員,爰提出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敬請各界支持、推動。
說明一、台灣直轄市及縣(市)議會議員選舉,延襲日治時期1935年市會及街庄協議會會員選舉,採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Singlenon-transferablevote,SNTV),原本即蘊含殖民體制透過地方派系「分而治之」的統治策略。近百年來實施結果,造成地方派系世襲壟斷地方選舉,恩庇侍從體制取代政黨政見競爭,地方公共政策論壇難以成形,在地優秀人才參政困難等現象。
二、參考參考歐洲綠黨、海盜黨崛起的先例,政黨比例代表制的選舉,將使標舉理念的政黨,得以匯聚整個行政區(例如全縣)一定比例的政見認同而分配當選部分席次,無須在更小的選區(例如各鄉鎮)與長年經營的地方派系進行「人際及利益網絡」的遠近親疏競逐,如此,強調理念的政黨與各黨新人,將有較高的當選機會。而對大黨而言,增加的政黨比例代表名額,以及政黨票的新選舉方式,亦將有助打破地方派系論資排輩、拔擢家臣的遊戲規則,讓優秀人才的參政管道更為暢通。為深化民主改革,強化地方之政黨政治,充實以全直轄市或縣(市)為視野之議員選舉及公民論政空間,強化地方政治多元人才參選管道,改進選舉風氣與選舉文化,經濟民主連合參照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兩票制」之設計,倡議地方議會除區域議員及原住民議員選舉外,增設政黨比例代表議員,爰提出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