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學術標準的畢業條件就是零學分課程

文/黃厚銘(經濟民主連合智庫文化思想組召集人、政治大學社會學系特聘教授)

剛剛得知,十月十八日的教務會議通過修訂「國立政治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終於正式把繳交論文給圖書館的要求與取得「畢業資格」的條件劃分清楚。這條文的原來版本是去年十月十九日的教務會議通過的,當時,我是五十幾票對一票,唯一一票反對此一條文的教務會議代表。所以,相隔整整一年。

在那次會議中,我先是針對另一個條文,成功說服大家,不能因為研究生沒有繳交論文給圖書館,以致連「學位證明」也無法取得。因為既無法領取畢業證書,也不能申請學位證明,不就等於無法畢業嗎?表決結果是支持我的主張的。

然而,在這個「國立政治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第八之一條當中,還是把完成離校程序、上傳與繳交論文都當作取得畢業資格的先決條件(請參看照片的中間那列),所以我還是堅決反對此一條文。

但或許其他會議代表覺得,另一個條文的修訂都已經如我的意了,怎麼現在這個條文還不願讓步。所以,表決時我還清楚聽到,坐在我後方的某系系主任在鼓動他周邊的教務會議代表,投票反對我的主張。結果,我就成了五十比一的表決中,唯一一票反對這第八之一條的文字的教務會議代表。

剛好整整一年,這第八之一條的文字內容,終於不再把離校程序當作畢業資格的條件,也才合乎教育部今年三月十九日來文的精神,要求各校不能在畢業資格的取得上與一些和學術品質不相干的條件做連結。 正如之前為了G Suite的服務使用同意書,我也是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讓政大電算中心承認,中心裡擁有G Suite管理權限的員工,會有權限查看使用者帳號內的所有信件與所儲存的檔案。但說實話,即便如此,就我所知,也還沒有真正建立對這些管理員如何運用G Suite管理權的定期稽核制度(至少,作為當時花了好大力氣與好多時間揭露這件事的校務會議與行政會議代表,至今沒有人告訴我,這件事情現在如何了)。

要好好的參與校務、認真開會,都很花時間力氣。更不用說,公開在會議中,或是私下說服大多數原來對問題並不了解的會議代表,更是要再花費更多時間與精力。甚至過程中還會招致愛出鋒頭、愛作對的誤解。

但只要事情朝向正確的方向發展,一切就都值得了。 我是因為何萬順老師跟他的團隊成員林昆翰的原因,才注意到英語檢定畢業門檻的問題。以通過英語檢定作為畢業門檻之一的問題,不僅在於大學沒有自己肩負起教學與考核的責任而把大學所重視的某個能力的教學和考核的權利與義務外包給商業公司。還在於,這種附掛上去的畢業條件可以無限的擴張,因為大學無須什麼努力與成本,只要訂出規定、做要求即可。學生是否為此要補習、報考英語檢定要花錢,都不干所屬大學的事情(有沒有聯想到繳交論文「精裝本」?)。因此,大學也可以要求學生一定要去校外募款、或去某機構服務、得擁有幾個證照等等才能取得畢業資格。

以上的說法,看起來很滑坡,很不可能,對吧?

不過,大家有沒有想到,過去政大的零學分服務學習課程也是相同邏輯的產物。想想,大學覺得英語能力很重要,所以把檢定列為畢業條件之一,跟大學認為服務學習的經驗很重要,所以也以零學分課程的方式,把服務學習列為畢業條件,有何不同?特別是零學分的服務學習課程,大多數課程並沒有教學,而只是計算服務學習的時數。也因此,大學很重視體育,在過去零學分的體育課程就此出現。還有以前的軍訓課也是。即便後兩者還可以說有教學,但誰說,這種零學分的課程,或是附掛的畢業條件不會無限增生呢?實際上,就我所知,在某些大學的某些科系,這零學分的畢業門檻,還可以增加到將近十項。

同理,把繳交罰款、歸還畢業服、還書、繳交論文等跟學術品質無關的要求納入「離校程序」,之後卻又把「離校程序」當作「取得畢業資格」的條件,也是如此。怎麼知道兩者綁在一起了?期限內沒有完成離校程序「即令退學」,或是失去畢業資格,就是其表現。

我想說的是,因為何萬順老師的啟發,我過去幾年參與推動的廢除英語檢定畢業門檻、廢除零學分課程,一直到十月十八日教務會議通過的讓離校程序與畢業資格徹底區分的修訂,其實都是同一回事。都是拒絕學校便宜行事地以畢業條件來強制學生執行與學術能力無關的要求。

既然覺得服務學習很重要,不是就該開授有學分的服務學習專業課程嗎?讓老師願意認真授課並接受教學意見調查,也讓學生真的有實質與學分上的收穫。並且,要鼓勵這樣的課程,就該給予足夠的支持。這也是我在廢除零學分的服務學習課程以後,一再在教務會議與校務會議中的主張。所以,這不是要讓服務學習課程消失,而是要讓真正有教育意義的服務學習課程得到應有的支持(學分、經費、人力)。

反之,既然原本是便宜行事,當然未來會增加校內行政單位的困擾。所以,我說這是會招致誤解與不滿的。然而,對的事情,不就是該堅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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