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工作八小時後,晚上十一點下班,八個小時後,隔天上午七點必須再上班,這是什麼樣的工作環境?
醫學建議成人正常睡眠時間七小時,台灣勞工平均上下班通勤時間來回一小時。勞基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行政院草案要將十一小時修正為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以縮短為八小時。
11减3,下班八小時後馬上再上班,八小時剛好被平均通勤時間一小時與正常睡眠七小時填滿。這意味著:
(一) 勞工下班後沒有時間洗澡,或者必須犧牲正常睡眠時間來洗澡。…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