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國人赴中人身安全 建立就學、就業、依親之資訊聯繫機制

近年來,中國政府積極以各種「惠台政策」吸引台灣各領域人才西進,透過各種措施提升民眾對中國的好感,形成對中國生計上的依賴,進而影響台灣政治。然而,在中國複雜的治安環境與不盡理想的法治文化下,國人人身安全與人身自由始終缺乏保障,輕則遭霸凌,重則遭拘禁、被消失,欠缺實質有效的申訴管道與救濟制度。經濟民主連合、立法委員邱顯智與曾赴中任教受害的張博士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積極建立國人赴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聯繫機制。

張博士:西進風險多端  「學弟妹們」三思而行

曾在中國任教三年、畢業於台師大教育所的張博士表示,當初抱持著到偏鄉服務的心態前往中國任教,在課程安排、學術發表方面皆依照校方要求積極進取,工作時數約每天十二小時,卻仍受到上司的言語羞辱、職場霸凌、貼上辱華標籤,薪水更藉故被扣約五十萬元新台幣。張博士表示,中國沒有人權教育,教師的教學專業自主權也受到侵害,但因擔心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而不敢張揚,在飽受精神虐待下忍耐至合約期滿方返台,回台經心理衡鑑報告檢視,出現焦慮、注意力無法集中,對其職業、社會功能、自我功能、工作能力有所負向影響,身心受損出現重度憂鬱症、重度焦慮症和顯著自殺傾向的風險,現在必須接受心理諮商與治療。

張博士指出,國台辦自豪稱目前有2000多名台灣青年學者在中國各地高校任教,卻未揭露職場霸凌、人身攻擊的不公平狀況,在人治社會的中國也完全沒有「實際意義」的申訴或救濟管道,久而久之便出現憂鬱、焦慮等狀況。張博士補充,惠台政策的本質是政治性圈套,中共想藉此統戰與洗腦台灣青年師生,且中共「黨管一切」的教育文化,讓在民主自由環境成長的台灣人很難接受和適應,呼籲學弟妹們前往中國一定要三思而行。

許冠澤:建立聯繫機制是維護國人赴中人身安全的基礎工作

經濟民主連和研究員許冠澤表示,1987年政府開放國人赴中探親以來,我國國民前往中國就學、就業、經商、依親者不在少數,面對中國複雜的治安環境與不盡理想的法治文化,國人人身安全與人身自由始終缺乏保障。許冠澤指出,2012年《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人身自由及安全保障共識》嘗試建立遭限制人身自由時24小時內互相通報之義務,但其適用範圍僅限於投資者及相關人員(例如:台幹及其家屬),對於赴中就學、就業、依親之國人明顯缺乏安全保障機制,且通報的前提限於遭「公安機關」限制人身自由,而不及於各種非「公安機關」甚或私人機構的灰色地帶執法。

許冠澤表示,除了張博士的個案,不少國人赴中後莫名「被消失」,台灣政府卻無法在第一時間得知訊息,經濟民主連合建議我國政府應更積極掌握國人赴中國的旅遊及人身安全資訊:初步在自願的基礎上,依據風險的高低,由赴中國之國人與政府機關或受託機構約定人身安全定期聯絡之方式與頻率,例如:每季、每月、每周或每日以約定明語或暗語聯絡,一旦聯絡中斷,我國政府即根據與當事人之事先約定透過海基會啟動安全協尋機制與對岸權責機關聯繫;未來,再檢討有無必要透過立法,於國人前往高風險國家,一律適用。

許冠澤解釋,陸委會2019年就因香港「反送中」示威抗爭,以及2020年實施的「港區國安法」罪刑定義模糊嚴重威脅國人在港之人身自由及安全,呼籲前往港澳的國人事前於「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網頁」填寫資料,一旦香港發生緊急狀況或有協尋請求時,政府即可透過民眾登錄之手機或電子郵件主動進行通知,並儘速聯繫在台家屬。許冠澤表示,陸委會提醒國人欲轉機或赴香港旅遊、就學、就業、經商前,「停」、「看」、「聽」並提高警覺,對於同樣缺乏法律與人權保障的中國,也應該比照辦理,建立就學、就業、依親之資訊聯繫機制。

陸委會官網「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頁面

立法委員邱顯智發言內容

一、 陸委會應擴展既有機制,建立「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

1.    外交部自2002年開始,就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出國登錄)」,讓民眾能在出國前自願登錄,留下個人緊急聯絡資訊。發生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有協尋請求時,駐外館處能立即聯繫國人提供協助,尤其是要前往治安不佳、安全堪慮的地區,或是計劃在某地停留較長時間者。

2.    2019年10月,香港反送中抗爭後,陸委會也推出「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一旦香港發生緊急狀況、自然或人為災害(事故)或有協尋請求時,政府即可透過民眾登錄之手機或電子郵件主動進行通知,並儘速聯繫在臺家屬,即時提供協助,維護國人人身安全。

3.    目前尚未有「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的相關機制。建議陸委會可擴展既有「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讓前往中國大陸的我國人民也能自願登錄,以掌握國人在中國的狀況。

二、 積極以平等互惠的方式,與中國政府或各級機關學校洽談人身安全之即時通報機制

1.    目前台灣和中國的人身安全通報機制,只有適用於投資者和關係人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人身自由及安全保障共識》。然而,國人赴中原因不只有投資,到中國就學甚至外派工作,都可能需要安全通報機制。

2.    除了嘗試與中國協商一般性的人身安全通報機制之外,各級機關學校與中方洽談交流(例如交換學生、訪問學人),或外派赴中時,均可以同時約定人身安全通報機制,以便即時掌握狀況。

由左起:歐栩韶主任、許冠澤研究員、邱顯智委員、張博士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2022年7月14日(四)9:2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

歐栩韶(經濟民主連合國際倡議部主任)

許冠澤(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張博士(台師大教育所博士、曾在中國任教三年)

邱顯智(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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