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政綱第28號】建立排富型兒童成長津貼,每月五千元,讓兒童無論家境均享有適足成長環境

執筆人:呂建德|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通過時間:2023.12.03|台灣公民陣線第二屆第七次成員大會
發表時間:2023.12.20

政綱摘要

針對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 5%以下的家庭,發放每位兒童每月 5000 元之兒童成長津貼,直到十二歲為止,讓兒童無論家境均有適足成長的權利。

政綱說明

一、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為了保障每一位兒童無論家境如何,都有適足成長的權利,降低兒童貧窮率,避免兒童因家庭經濟環境造成在人生起跑點上處於不公平的劣勢,建立排富型兒童成長津貼確有其必要。

二、根據研究,若以家庭所得區分為五等份,最低所得家庭組別每個月必須花費家庭可支配所得的 42%在育兒費用上。育兒與教育費用構成中低所得家庭沈重的負擔,在所得差距擴大的情形下,對於弱勢家庭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競爭條件,也不利於階級間的流動。兒童成長津貼發放因而是保障每一位國家主人翁適足成長的必要措施。基於以上理由,我們具體主張針對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 5%以下的家庭,發放每位兒童每月 5000 元之兒童成長津貼,直到十二歲為止。

三、為避免家長濫用這筆由國家支應的兒童成長津貼,也可以考慮針對每一位受補助的兒童設立帳戶,並且指定使用用途,例如:尿布、奶粉、食物、托育、教育學費與課後補習,或其他與兒童發展有關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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